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贵州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4项法律应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贵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企业自愿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通过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应诉服务,应对应诉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和挑战,确保公司合法利益不受损;
2.招标内容: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司提供应诉服务。案件情况概述如下:一起案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要求我司支付安装费、窝工费、运输费、租赁费本金1692500元及利息;两起案件为交通事故纠纷,原告家属因乘车侧翻死亡,认为我司有责任,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764955.7元;一起案件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原告家属在我司施工地点周边被垮塌的山体掩埋,原告要求我司承担赔偿责任,金额为1780089元。
3.服务计量方式:按照合同服务清单执行。
4.项目含税总预算:120000.00元,税率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8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9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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