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金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房抵贷逾期欠款清收法律服务采购(委托代理编号:HNTZ-202520)进行比选,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公开比选,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房抵贷逾期欠款清收法律服务采购;
(二)委托代理编号:HNTZ-20252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最高限价法律服务代理费不超过清收总金额(以至2025年4月30日数据为基准)的7%,总金额不超过95万元;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七)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标的预算 (万元) |
包1 |
房抵贷逾期欠款清收法律服务采购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9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备案合格;
2.若是分所参加投标,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对分所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明确总所知悉分所使用其资质投标并愿意承担法律后果和债务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明确律所为联合体牵头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一)获取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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