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5-2026年(一年)惠民贷司法案件律师聘用项目招标公告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5-2026年(一年)惠民贷司法案件律师聘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交通银行编号:CGXM44399925050011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CLF0125SZ07QY93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5-2026年(一年)惠民贷司法案件律师聘用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惠民贷司法案件律师聘用。
中标人数量:6家。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的实际签署日期为准,如符合续签条件,连续合作期限不超过三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分所与总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6月4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6月10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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