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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预算:97万元

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管理暂行规定(2024年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聘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内部评选遴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聘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SZX2025-155

  预算金额:人民币97.7320万元(经预算审核后金额为977320元,为最高参评限价)

  采购需求: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采购人可根据遴选文件要求及成交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采购人有续签需求且成交人履约评价结果合格以上,双方可协商续签,每次续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期限,续签次数不超过1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二、参评人的资格要求

1.参评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各参评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参评,以分所名义参与参评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参评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参评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人员情况表及人员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加盖公章);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参评,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6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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