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四川绿之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四川宏梓瑞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法律尽调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收购四川绿之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四川宏梓瑞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宏达公司收文处理49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三台丰泽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法律尽调服务以 竞争性谈判方式 进行采购,现邀请在宏达电子招采平台收到邀请函的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重大民生项目实现国有公司绝对控股,未来充分发挥其融资功能,解决混改企业管理上不够流畅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宏梓瑞公司国有资本控制力,推进宏梓瑞公司的国有化进程,拟收购四川绿之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宏梓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2.服务地点: 四川宏梓瑞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内容和范围:完成收购四川绿之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四川宏梓瑞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的法律尽调服务,对目标公司主题合法性及存续、业务及经营状况、资产情况、重大合同与协议、融资与债券债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诉讼与仲裁、税务合规等进行方面进行评估。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按时提交法律尽调报告,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编制。采用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采购人: 三台丰泽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报价方式: 具体金额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五、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成交通知书 £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3.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
负责人相关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职业/职称证书
£业绩证明
4.其他要求: /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六、联合体 本次采购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第五条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第五条5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项目,否者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七、结算方式: 固定总价结算。
八、申请文件的组成: 参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格式
九、申请文件份数: 1 份(密封)。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十、评选标准和办法: 采用两轮报价方式,首轮报价密封、二轮现场报价,最终由“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单位”为成交单位。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