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2026年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X-ZXZB-2025047),采购人为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加强采购人员工在民法典合同编、招标投标法、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方面的理论与实务水平,为满足采购人在诉讼/仲裁案件方面对风险控制、效率、结果的需求,充分发挥外部咨询机构的专业性和职业性。将法律培训、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委托律师事务所予以承担。
1.2 采购内容:
(1)院总部法律培训:对采购人开展法律专题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等,并对培训相关事项进行日常咨询、答疑。
(2)分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包括咨询解答;文件处理;出具律师函;决策支持;合规风控;纠纷处理等。
(3)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研究、解答与诉讼/仲裁案件事宜有关的法律问题;草拟、修改、审查与诉讼/仲裁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与司法机构进行沟通,维护采购人权益;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及起草工作;代理出庭应诉或者参加法庭询问并撰写代理文书;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直至终审法律文书作出(含判决结案或者原告撤诉、调解、和解结案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工作;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相关工作等。
1.2.1 采购规模:详见采购内容。
1.2.2 时间要求:
(1)采购人院总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采购人各分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广通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各分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见下表:
单位 |
采购合同签署期间 |
郑州分公司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广东分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上海分公司 |
2025年10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成都分公司 |
2026年3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建筑能源分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苏研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规划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广通建 |
2025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1.2.3 项目实施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采购包划分:单一采购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1)院总部法律培训最高单价限价:25000.00元/次;分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最高限价:50000.00元/年;
(2)劳动仲裁案件:仲裁阶段20000.00元/件,一审阶段20000.00元/件,二审阶段15000.00元/件;
(3)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不含劳动仲裁案件)最高限价为案件标的2.5%。(当应答人报价系数计算代理费低于1万时,按照1万计取代理费)。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①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②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
③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4 供应商黑名单信息要求:
(1)应答人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2)应答人处于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3)应答人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唱价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唱价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00至2025年06月0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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