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对湖南中医药大学建筑物收回法律服务项目进行校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建筑物收回法律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BJFH-2025-09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6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建筑物收回法律服务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66万元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06月03日起至2025年06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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