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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法务服务[XHSL-FW-GKXJ-25-0861]第1次变更公告

  • 招标单位: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法务服务【XHSL-FW-GKXJ-25-0861]第1次变更公告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法务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法务服务

2.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861

 

3.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4.交货/服务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5.供货范围: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采购文件审查、合同及制度审查、参与重大事项谈判、重要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培训、协助处理纠纷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的业绩(应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5年及以上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并具有能源及工程建设领域法律事务从业经验。

4.其他人员要求:团队其他律师应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精通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法律分析能力、法律文书撰写能力和沟通谈判技巧,能够独立完成各项法律服务任务。

5.已被列入《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版次:3)。

6.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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