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A公司借款纠纷执行程序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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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A公司借款纠纷执行程序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发布时间 2025-06-03 09:00:00
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受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 A公司借款纠纷执行程序法律服务机构选聘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 A公司借款纠纷执行程序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2、项目编号:QT304525062053
3 、采购内容:借款纠纷执行程序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五章采购 内容及技术要求 。
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5 、确定 成交供应商 数量: 1 名
6 、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7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抵押物执行完毕之日止。
8 、项目实施地点: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9 、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84万 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费用最高限价 8万元 , 风险代理部分最高限价 76万元 ,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备案证明材料 。( 注:同一公司只允许一家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若为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提供承诺函 ) 。
3、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
4 、 供应商提供近五年( 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份不良资产清收(或法院案件执行)的法律服务经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予以证明) 。
5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不良资产清收(或法院案件执行)的法律服务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扫描件予以证明,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如合同中未体现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
6 、 供应商 承诺保守 采购人 商业秘密,并承诺不得办理与 采购人 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 提供承诺函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6 月 3 日 09时00分至 2025 年 6 月 7 日 17时00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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