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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服务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产业金融大厦A4-4号或采购人指定的其它地点。

磋商范围: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所在省(市)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律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律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律所公章的授权书;

3、成立3周年以上,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50人,具有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法律顾问经验;

4、最近三年未代理过起诉采购人(含子公司)的案件,代理采购人委托案件不存在利益冲突;

5、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服务律师未受过行业处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9日16点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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