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盘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期间全过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OCX-CS-2025-5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盘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期间全过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资金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盘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期间全过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盘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期间全过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截图打印,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前期参与规划,设计,咨询的单位和专家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和评审。
3.3具备:供应商应为具有执业许可证且通过了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或其直属分支机构。
3.4项目负责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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