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涉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名称),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116号)文件及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涉诉专项法律服务
2、项目概况: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0亩,净用地面积约108亩。总建筑面积为608816.91平方米。项目南至东郊路和轨道6号线菊华综合枢纽站、东至现状昆明铁路(米轨)和二环东路海明河调蓄池、西至省交通医院、北至金汁河、海明河及轨道四号线菊华站;主要由公交地下停车场、对外停车场、交通乘换中心、地下设备及地上商业裙房、高层办公楼、SOHO、酒店住宅(含回迁房)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组成,采购及安装共计约80部电梯、61部自动扶梯。
3、竞谈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协助准备和审查相关证据资料,并提出诉讼意见及制订诉讼方案;
(2)代为出庭参加庭审活动;
(3)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处理其他与本案诉讼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宜;
(4)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本所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配合参与本案的代理工作;
(5)最终达到双方解除合同;
(6)开展一审、二审、再审、反诉及执行等全部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该项目止。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6、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企业类似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系指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提供争议解决专项法律服务或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3)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
①资质要求: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②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系指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提供争议解决专项法律服务或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4)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5)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竞谈文件地点:中国建筑一局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项目部(菊花立交东侧)
领取竞谈文件时间:2025年5月30日- 2025年6月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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