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GXCZ-A1-25146010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0 万元,招标人为海口市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预算金额: 190 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内容:选聘一家供应商对某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识别法律风险底数,督促企业提交资产负债清单、经营现金流、担保情况、诉讼纠纷等材料,摸清业务板块运营、贷款、赔偿等所需资金以及具体的偿付方案,形成尽调报告及债务风险化解建议方案。详见采购需求书。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法律尽调结束,具体以实际工作、甲方要求进度为准。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双方应协商确定。
4.服务地点:海口市。
5.是否接受进口:否。
6.其他: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
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 14时00分到2025年06月09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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