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局(公司)法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凯瑞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青岛市局(公司)法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市局(公司)法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D-F-1-25-134
3.项目内容:按照项目需求为招标人提供法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及相关服务。
4.最高限价:基准费用的72.5%,招标人参照《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律师行业非诉讼业务收费指导意见》制定了基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报价时应提报在该标准基础上的折扣优惠结算费率。本项目据实结算。
5.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其他组织。
5.2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律师服务机构;
5.3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存续有效,拟派服务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5.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5.5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途径获取信息无效,因此造成损失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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