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
一、选聘人数和聘任期限
人数1名,期限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2.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5.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三、法律服务内容
1.应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要求,对其拟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2.对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草拟的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配合其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
3.参与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其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涉及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的重大合同;
4.协助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
5.为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处理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提供意见;
6.结合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培训;
7.协助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8.受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委托,参与非诉法律事务、调解活动及劳动争议案件代理;
9.应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要求,签发律师函;
10.办理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预算不超过5000元,按照合同约定和实绩考核情况支付(根据《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5年6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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