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根据工作安排,我院将于2025年 6 月5 日9 时,在行政楼622室,对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基本内容:
根据采购人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投标人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参与重大医院决策、医院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2.参与医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3.代理民事诉讼、民事调解等法律事务,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节、鉴定等相关工作;
4.参与无纠纷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5.对重大项目涉法问题提供咨询认证、风险评估等服务;
6.协助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合法合规性;
7.协助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促进提高法律意识;
8.参与突发、信访、维权、维稳案件应对处置,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认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9.就医院管理、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10.采购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11.投标人义务
(1)投标人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投标人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合法利益;
(3)投标人律师应当在取得采购人委托和收到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采购人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投标人律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投标人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律师对其获知的采购人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报价方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1 |
年度法律顾问基础服务 |
15000元/年 |
2 |
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服务 |
3000元/件 |
注: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服务价格、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二次,每次一年(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7:00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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