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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交投冷链运营拟合作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公开选聘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 招标单位: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8万元

关于安交投冷链运营拟合作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公开选聘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加快安宁市中老铁路国际冷链物流基地(一期)项目建成即投产运营,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保障建成国有资产增值及保值,经过多番市场调查,对比分析,拟决定与具备丰富冷链运营经验及资源的企业合作运营冷链项目。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 2020 〕 116 号)和《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秉承 “ 三公 ” 原则,现需选聘专业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对目标合作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为运营合作及投资决策提供保障。具体如下:

一、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安交投冷链运营拟合作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公开选聘咨询服务机构

二、 选聘 服务 机构工作内容

按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安交投冷链运营合作目标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出具该企业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及调查报告编制,则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为安交投冷链运营拟合作目标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的服务费用,服务费遵循市场计价原则,包含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服务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作补偿。

四、 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

、选聘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综合比选方法进行。

、报名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

(三)类似业绩:近三年至少完成一个类似业绩;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三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无执业违法记录;

(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评估过程出现重大失误,情形特别严重的、泄露应当保密的资料、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个发利益情节严重的不能参加报名;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材料

(一)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

(二)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三) 主办律师及团队成员的执业证书及经验证明材料;

(四)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机构公章。报名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密封。

服务 机构确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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