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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四川省人民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5万元

比选邀请

一、四川省人民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编号:SCQC-XM-20250071

三、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采用比选方式选出一家供应商。

五、最高限价:5.00万元/年。

六、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领取比选文件时间:比选文件自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5月30日9:30- 12:00,13: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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