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ZX-202505205 )
项目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 项目 资金 来源 为 自筹资金9万元(3年) , 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 和 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使招标人相关合同、制度合法合规化,现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专业的法律顾问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3153)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本项目拟派主办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7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3.9投标人未被列入《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 --- 2025年06月04日2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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