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法律顾问,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法律顾问
二、采购数量及项目金额
本次拟采购1家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受过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服务基本要求
(一)服务人员
律师事务所需指派3名律师为该项目提供专项服务,其中1名律师为主办律师。指派的律师应熟悉行政法、民法、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等,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二)服务内容及方式
1.应甲方要求,为甲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应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相关会议,于会上发表法律意见;
2.应甲方要求,审查、修改甲方代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供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必要时参与甲方前期代拟或制发过程,为前期代拟或草拟提供法律意见和制定意见;
3.审查甲方与第三方或甲方代市政府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和修改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必要时应甲方请求,参与合同谈判研究,提供法律意见;
4.服务期内免费代理甲方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2件行政诉讼案件(包含一审、二审、再审);
5.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投诉事项,必要时应甲方要求,现场参与处置;
6.应甲方工作安排,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法律讲座,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
7.为甲方提供重大专项法律服务;
8.指派本所不少于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律师坐班,每周坐班半天或者每两周坐班1天(具体根据甲方后续要求执行)。
9.接受甲方法律咨询。
10.其它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
该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在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1年。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总价报价和费率报价方式,律师事务所在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基础上应当合理报价。
(二)律师事务所报价应包含服务、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后续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后期不予调整。
(三)成交后律师事务所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参选综合报价中,成交后不再调整。
(四)除政策性文件规定外,本次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波动。
(五)成交及合同履约期内,律师事务所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六、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的律师事务所需按照资格条件以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函、信用承诺、律所简介、服务方案、报价单(参考格式附后)。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