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云南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2025-2028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 招标预算:19万元

询比公告

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2025年-2028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项目编号:I11000007558277960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2025年-2028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

1.2本次采购内容包括:

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①法律咨询:对公司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②法律文书管理:对公司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修改,对公司收到的法律文书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③合同管理:应公司的要求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对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④尚未形成诉讼纠纷案件管理: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经济、民事、行政纠纷的谈判、调解,提供工作思路,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对纠纷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测;

⑤债权债务管理服务:指导公司有关部门清理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及时对单项债权债务的解决提供工作思路;

⑥法律可行性咨询:对公司管理中的管理、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

⑦单位管理咨询服务:根据公司的单位结构及规模,协助公司制定适合公司的管理结构;拟定管理机构议事规则;协调公司内部关系,协调解决公司内部纠纷;

⑧会议现场咨询:根据公司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⑨内部法律培训:根据公司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每年至少培训2次)。

⑩开展年度公司法治建设评估:面排查合规风险、聚焦重点领域专项审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提交风险预警报告,并针对性提出法治能力提升方案。

2)提供全过程非诉讼法律服务:

①为公司的变更、招标投标、撤销、产权界定、产权交易、产权纠纷、改制等提供法律服务

②为公司办理工商、税务、技术监督、房屋土地等登记、注册等提供法律服务;

③为公司办理有关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④在办理上述非诉讼法律事务过程中形成专项事务的,就专项事务提供全过程、全面、深入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收集整理法律规定,评估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项目的影响;审查对方资质;提供谈判工作思路;分析谈判资料,参与谈判;起草、修改、审核法律文书;与相关部门接洽,向相关部门递送文件资料;以公司聘请的律师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对公司法律文件进行见证、出具见证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⑤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3)提供仲裁、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①接受公司委托,代理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②接受公司委托,代理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③接受公司委托,代理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具体代理工作包括:代为起诉、应诉、签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收集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代为申请鉴定,调查或者勘验,参加法庭审理;代为申请执行;代为退收诉讼费;代为提出、放弃、变更、承认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为提出反诉;代为提出、撤回上诉。

1.3采购金额(含税):195000.00元

1.4标包划分及份额: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1名,成交份额 100%。

1.5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份额执行完成止。

1.6项目实施地点:文山州。

1.7服务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为:日常基础法律服务费:3万元/每年;纠纷案件计件标准:文山市辖区内3320元/件,文山市辖区外4600元/件。供应商含税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应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如果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上级机构的相关执业许可扫描件及《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个自 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非个人的法律支撑服务或法律咨询服务业绩;供应商可按下述A/B任一种方式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A: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B:无法提供上述合同材料的,可提供有委托方(个人委托除外)盖章的聘书或委托书,委托内容指从事法律顾问服务,要求委托书或聘书上含有服务内容、金额等内容,时间以委托书或聘书的执行有效期为准,没有执行有效期的以签署日期为准。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6月9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6月9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5280830分至20256月3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