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027年5月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比选人”)为贯彻落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规定,比选人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027年5月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二、服务期限
常年法律顾问实行聘期制,期限为两年。
三、最高限价金额
3.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二)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近三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有成功的政府机关法律顾问案例;
(五)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比选文件由供应商自行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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