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现就贵州江口县梵悦文旅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剩余工程款(结算款)纠纷审理及执行阶段法律诉讼委托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服务内容
就贵州江口县梵悦文旅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剩余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的另案诉讼和执行阶段,提供法律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江口县梵悦文旅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剩余工程款(结算款)纠纷审理及执行阶段法律诉讼委托代理项目。
2.资金来源:比选人自筹。
3.工作内容:就贵州江口县梵悦文旅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剩余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的另案诉讼和执行阶段,提供法律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案件结束。
5.质量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诉讼成果。
6.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三、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贵州江口县梵悦文旅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剩余工程款(结算款)纠纷审理及执行阶段法律诉讼委托代理项目;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在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管理方面有规范健全的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资金、专业服务能力等。
(2)比选申请人及拟派律师应信誉良好(需提供以下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鲜章):
①比选申请人需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律师事务所检索中显示:2020—2023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无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罚信息;
②比选申请人拟派代理本项目律师需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律师检索中显示:2020—2023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称职;无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罚信息;
(3)比选申请人代表须是其负责人或受负责人授权委托的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2.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有关联的比选申请人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次比选。
3.业绩要求:无。
4.财务要求:无。
5.其他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的购买及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的购买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2日17:00前(购买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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