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公开征集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根据新形势下法治建设需要,我分局决定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芜湖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尊崇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选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具备执业资格,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在政治立场和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处分;
(五)顾问团队须熟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代理过生态环境领域内诉讼案件2起以上的法律实践经历或有驻点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服务经验。
二、法律顾问履行义务
(一)为我分局的日常业务活动、内部运行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起草、修改、审查我分局的合同等法律文书,防范或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三)参与我分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四)针对我分局已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涉诉案件、疑难信访事件、突发社会事件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五)参与我分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代理参加我分局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七)协助我分局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四、项目预算:优选1家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不超2万元/年,按年支付。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一)请于2025年5月30日下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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