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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常市民营殡仪馆转公办及第二殡仪馆遗留问题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五常市民政局
  • 招标预算:29万元

五常市民政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五常市民营殡仪服务机构转公办殡仪机构及五常市第二殡仪馆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
(招标编号:ZC[2025]003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五常市民政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五常市民营殡仪服务机构转公办殡仪机构及五常市第二殡仪馆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万元,招标人为五常市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五常市民政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五常市民营殡仪服务机构转公办殡仪机构及五常市第二殡仪馆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常市民政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五常市民营殡仪服务机构转公办殡仪机构及五常市第二殡仪馆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常市民政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五常市民营殡仪服务机构转公办殡仪机构及五常市第二殡仪馆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0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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