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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特发华日及华日安信原员工补缴社保公积金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0万元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为处理特发华日及华日安信原员工补缴社保公积金问题采购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 251VC0231945

项目地址:深圳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为处理由于特发华日公司清算工作终止导致的社保、公积金差额问题投诉案件,现拟采购专业法律服务代为处理相关的行政核查、劳动仲裁(若有)、法律诉讼(若有)。一、服务内容

(一)为公司提供关于原特发华日员工就社保、公积金差额补缴事项的法律咨询;

(二)根据公司要求,就原特发华日员工就社保、公积金差额补缴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处理建议;

(三)代理公司准备和草拟需向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关于行政核查程序中的相关文件及证据材料,代理公司提交;

(四)若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终作出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积金的行政决定,代理公司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若员工就社保及公积金差额补缴争议提起了劳动仲裁、诉讼,代公司应诉。

二、费用

(一)通过前期对市场的调研及案件数量的估算,建议本次服务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30万元,该费用包含50个案件(每个社保案件为一个案件,每个公积金案件为一个案件,同一个员工同时主张社保差额和公积金差额的为二个案件),每个案件最多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费用计算:

(二)考虑到此类案件将经过的程序不确定,建议按照基础费+风险代理费的方式支付律师费,具体为:

1、基础费用:完成上述第一条服务内容相关工作(结案),支付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2、风险费用:若最终公司补缴的社保或公积金低于员工主张的金额,支付风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若最终公司无需补缴社保或公积金,支付风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公告名称:为处理特发华日及华日安信原员工补缴社保公积金问题采购法律服务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26 20:00:00

标段/包名称:为处理特发华日及华日安信原员工补缴社保公积金问题采购法律服务

标段/包编号: 251VC0231945/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200000.0

评审办法:其他

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否

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天): 730

交货期说明:需在至少两年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招标/采购范围: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资格条件: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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