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比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人社法治建设,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晋法治发〔2022〕3号)和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太原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并政办发〔2017〕33号)要求,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现向社会公开比选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一、比选申请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
1.依法设立,在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
2.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备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律师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熟悉党政机关工作和人社部门工作特点,具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能力、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5.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犯罪记录;
6.无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参与规范性文件等起草、审核、论证、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
2.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及合同协议起草,审核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
3.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4.受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
5.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培训;
7.办理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聘期
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费用支付
采取总量包干,一年77000元(柒万柒仟元整)。
五、比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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