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投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四川能投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能投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作内容
(1)对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投资、融资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识别咨询事项的法律风险,减少因法律盲区导致的潜在风险,根据甲方要求列席甲方决策会议;
(2)提供与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行业及经营业务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法规规章,及其他信息和资讯;
(3)协调处理甲方股东之间、甲方与员工之间、甲方员工之间、甲方与甲方分公司之间、甲方与第三方公司、甲方分公司与第三方公司之间的争议,维护甲方整体利益;
(4)就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在经营决策或管理中的重大法律事务以及可能发生法律风险的事务,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以及可行性论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补救方案,并应甲方要求出具律师审核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律师授权声明书,提供法律见证等;
(5)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6)在甲方与第三方从事重大交易之前,通过公开渠道调查对方的财务、公司运营情况以及交易信用,向企业提供对方的信用评定等级,评估对方从事的商业活动的能力,分析具体业务的风险性;
(7)根据甲方要求,就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或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8)列席甲方以及甲方分(子)公司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对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9)协助甲方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从法律角度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地设置企业的所有权,规划股权结构;应甲方要求,结合甲方业务特点,设计公司结构,建立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制度,使公司的结构具有竞争上的组织优势;
(10)草拟、审查、修改业务中涉及的各类合同、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总体协助负责合同管理,并对合同签订履行环节出具律师意见,进行有效的法律把关;
(11)总体负责制定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格式文书,如传真函件格式、法律顾问服务登记表、受托办理法律事务交接单、会谈纪要、备忘录等;
(12)协助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正确处理劳资纠纷,草拟、审查、修改涉及甲方内部管理、劳动用工、商业秘密等经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3)协助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对同业不正当竞争者、侵权者及员工“跳槽”侵权者展开法律救济;
(14)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提供法律知识交流平台,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年不少于1次。具体内容视甲方需要,包括民法典、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员工日常法律行为守则、建设工程施工案例及法律法规、资产收购相关法律知识等;
(15)代理参加调解,协助催收欠款,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拟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
(16)应邀参与甲方重大投资项目谈判以及在甲方合并、分立、收购、兼并等过程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审查及准备全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17)按甲方要求,在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期间提供每月两个半天的驻场服务;
(18)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所涉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提供律师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时,草拟、修改、审查公司纠纷、仲裁方案,根据甲方需求指派专业律师代表公司出庭参与上述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应诉、举证、质证、辩论调解、上诉等环节;
(19)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对外投资重大项目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20)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提供产权界定、企业合并、企业分离、企业改制、企业组建等事务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21)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对外的重大收购、融资、投资或资产处置所涉法律事务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22)协助对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提供宣传资料;
(23)协助对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做好制度类文件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以规避法律风险;
(24)协助对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做好依法治企工作,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25)其他双方认可的法律服务。
中标方受托为甲方以及甲方分公司提供上述第18至21项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将另行支付律师代理费、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费用及诉讼、仲裁的代理费用。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5、其他:本项目拟选取2家单位。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资格);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行业主管机关通报;
(5)没有存在过下列情形:
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②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③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主报告的;
④违反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竞谈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管理方面有规范健全的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资金、专业服务能力等。
2、资质要求:须具备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执业3年以上。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具有1个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4、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2022年至2024年)(提供财务报告或近三年未亏损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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