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江河湖海(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次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交江河湖海(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 2025年-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咨询:解答甲方日常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意见,必要时应甲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不低于10份),防范法律风险。
2.法律文书服务:制订、完善主营业务常用合同格式合同,协助建立规范合同文本体系;草拟、审查甲方重大项目或事项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章程等);根据甲方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不低于10份)。
3.纠纷处理服务:处理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及相关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谈判协商、调解,应甲方要求出差;及时对甲方所提起的被告进行(诉前或诉讼阶段)资产调查。
4.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定期(不少于两次)对甲方法律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甲方提供风险评估及法律建议,协助甲方适时完善或更新相关法律文件格式文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等以降低法律风险;协助甲方建立长期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5.法律培训服务:对甲方进行每年不超过2次法律培训,培训内容由甲方选定。
6.法律信息服务:不定期向甲方介绍宣传与甲方经营发展相关的政策、法律信息及动态,并提出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7.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法律服务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江河湖海(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供应商】知晓【采购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采购人】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5 年5月26日11时00分至2025年5月29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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