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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6万元

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计划要求, 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 拟就 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 进行公开采购(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要求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 , 选聘 1家律师事务所 为 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 债券发行 专项 法律服务 。

2.2采购范围: 选 聘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为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文件审核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服务。(具体 要求详见第五章 “ 商务及技术要求 ” )

2.3 服务期限 : 一 年

2.4 预算金额 : 单只债券注册及首次发行法律服务费不超过 6 万元 ,债券续发行 法律服务费不超过单只债券注册及首次发行法律服务费的 50 % , 单只债券 最终合计结算价不超过 12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 供应商 必须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如以律师事务所分所(或总所)名义 参与比选 ,提供的资质信息、人员注册信息、业绩及荣誉资料信息须与 供应商 名称相对应(使用其它分所资料或者分所使用总所资料,或者总所使用分所资料均不认可);同一律所机构只接受一家分所或一家总所 参与比选 ,同一律所出现 2家或以上机构投标均按无效 相应文件 处理。(提供执业许可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

3.2供应商近3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者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为准) 以来承担过公司债(含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律服务业绩。(可提供多项业绩,但上述业绩应各不少于一项。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及法律意见书等能反应考核需求的资料扫描件)

3.3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出现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情况的,且未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见比选文件格式)

3.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低于6人,拟派团队人员为该所执业的专职律师。(须提供拟派服务团队专业律师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人社部门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3.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或党纪处分。(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见比选文件格式)

3.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比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供应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比选 。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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