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列主诉案件律师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列主诉案件律师代理服务(招标项目名称),招
标人为深圳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明细如下
序号: 1
标段(包)编码:ZB00002025051500101
标段(包)名称: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列主诉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最高限价(元): 5,000,000.00
投标有效期(天): 90
投标保证金(元):/
服务期(天):1080
2.2 项目情况
招标范围:华侨城方与某合作方间的已知或潜在的纠纷案件的代理,已知的包括以下案件的一审、二审、执行(如有)、再审(如有)等全部流程,包括参与各项会议,提供书面或口头法律意见,提供书面的案件分析报告,庭审报告等文件:
1.【追索开发成本案件】追偿合作方未承担的项目开发成本约 6.58 亿元;
2.【追索保证金利息及违约金案件】主张合作方支付逾期支付物业保证金的罚息及违约金约 4203 万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3.【损害赔偿案件】要求合作方赔偿就隐瞒相关物业不可售带来的损失(相关损失金额待评估确定);
4.【竞拍责任案件】在满足退出条件的情况下,如合作方不按照约定回购股权,未能确保华侨城方顺利退出的,则向合作方主张违约责任(股权评估价值+违约金 5000 万元);
5.【股东借款案件】要求合作的项目公司归还股东借款 2.6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案件,委托方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案件、案件标的金额等予以调整。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
2.3 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执业 10 年及以上。
2业绩要求:团队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曾至少代理一起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且胜诉的房地产合作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3信誉要求:近五年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予以重大处罚或存在不良执业记录
4主要人员要求:团队负责人执业 10 年以上,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不多于 4 人,团队成员需实际参与服务。
5财务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4.1.1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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