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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国别展业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纵横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纵横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国别展业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2025-FWGK-FW34-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纵横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编号:HX-2025-FWGK-FW34-3

2.2 项目名称:纵横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国别展业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

2.3 招标内容:国别展业法律服务。本项目共划分5个包件,各包件采购内容如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二采购清单。

01包件北非南非与西非:本包件内容为北非南非与西非区域的国别展业法律服务;

02包件中非东非与岛屿国家:本包件内容为中非东非与岛屿国家的国别展业法律服务;

03包件中东与中亚:本包件内容为中东与中亚区域的国别展业法律服务;

04包件南亚东亚与东南亚:本包件内容为南亚东亚与东南亚区域的国别展业法律服务;

05包件欧洲美洲与大洋洲:本包件内容为欧洲美洲与大洋洲区域的国别展业法律服务。

2.4 授标原则:本项目一包一投,采用兼投兼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包件投标,且无最大中标包件数量限制。

2.5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起2年。框架协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框架协议签署价格,同时作为框架内二阶段采购的最高限价。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5个包件执行框架内二阶段采购总费用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2.6框架协议中标人数量:本次框架协议各包件中标人数量均为3人。

2.7框架协议使用范围:本次框架协议使用对象为招标人及其各关联公司,有采购需求的各单位均可在本次框架协议内实施二阶段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市场监督、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要求: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以后的。

3.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项为客户在目标国提供境外展业法律服务的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公开榜单上榜要求:律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至少有一年在钱伯斯(Chambers&Partners)、Legal500、LegalBand发布的任一全国性公开榜单上榜。

3.5信誉要求:无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所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6非关联主体要求:提供关联主体名单(包含投标人在内的律师事务所各办公室名单,该办公室指取得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独立市场主体),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3.7投标人IP地址要求:若不同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则可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各包件合伙人/顾问投标最高单价限价:2300人民币元/小时(含税);本项目各包件加权单价投标最高单价限价:1800人民币元/小时(含税)。

加权小时费率是指合伙人/顾问权重30%、中高年级律师权重35%、初年级律师权重35%的小时费率。其中,初年级律师报价不得高于中高年级律师报价,中高年级律师报价不得高于合伙人/顾问报价。

注:该加权单价仅用于评审评分,实际费用结算以合同约定的不同等级的律师小时费率结算。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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