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东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公司股权采购法律、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3706001F9M000344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莱州市东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公司股权采购法律、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为莱州市东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莱州市东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公司股权采购法律、评估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莱州市东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公司股权采购法律服务项目;
(002)莱州市东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公司股权采购评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莱州市东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公司股权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至投标截止日,报价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莱州市东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公司股权采购评估服务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单位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名单(须体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至投标截止日,报价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29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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