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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财政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福州市财政局
  • 招标预算:30万元

福州市财政局购买政府采购法律驻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市财政局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州市财政局购买政府采购法律驻点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财政局购买政府采购法律驻点服务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RWZB-2025-10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1

标的名称:政府采购法律驻点服务

数量:1

标的金额(元):

300000

计量单位:年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报名期限: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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