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聘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聘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HNZCYZ04-G25005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聘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HNZCYZ04-G25005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聘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4、采购内容:采购1家符合条件的律所为岳阳市邮政分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首个合同期满无异议可续签,最多续签2次。
例如:以下表描述,或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描述
标段 |
采购品名 |
控制价 (万元/年) |
期限(年) |
总预算(万元) |
一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9 |
3 |
27 |
合计 |
27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27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具有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供应商能自行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5.3.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以上内容以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岳阳市常驻服务机构执业律师人数及执业经验、有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或承诺书原件为准)
5.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8.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供应商于2025年 5 月 22 日至2025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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