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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预算:34万元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340200.00元;最高限价:340200.00元(含税)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0 %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最高

限价

标的

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数量

标的

预算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340200.00元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以及行业规定,就“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项目重大决策、事项研讨、制度文件制定与审查,包括“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的方针政策、行政决策、政府采购以及各项招投标事项、合同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

采购需求

340200.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5年5232025年529,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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