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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环境保护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
  • 招标预算:48万元

连云港市东海县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博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连云港市东海县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东海县环境保护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JSBM202501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选聘律师事务所为连云港市东海县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服务,新法宣传、政策宣传、培训和交流,进行环保案例的分析与应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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