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青岛保税区企发经贸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代理清收项目
(二)项目编号:0656-2540CH000172
(三)招标控制价:费率上限为0.95%,代理费总额不超过¥4,972,125.00元。
(四)采购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清收工作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委托协议起至本项目完成结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专业服务团队的律师事务所。
每家律所只允许两名律师组成团队参与本项目,且两名律师均须执业满八年;至少一位律师有标的额1亿元(含)以上民间借贷或担保或房地产开发(含开发合作、建工等)相关类型民事诉讼案件代理经验。
(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起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四)已经作为招标单位相对方的代理人出庭应诉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详细名单请自行查阅第四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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