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5、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6、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2025-1280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法律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5、预算金额:24万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24万元人民币,超出预算的响应无效。
7、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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