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律顾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预算:28万元/年
(二)服务内容
1.进行风险防控。了解招标人日常行政管理实务,积极、主动、有效防控招标人的法律风险,协助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全面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2.法律知识培训。协助招标人管理法律事务,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法律知识讲座,一年不少于两次。
3.协助招标人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并应招标人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包括:
(1)为招标人行政管理、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信息。
(2)协助招标人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内部规章制度、招投标书及有关法律事务文书,提出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重大合同必要时应出具分析报告,并协助招标人管理、审查、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完善各类合同文本,对现行合同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协助完善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3)应招标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及时参与招标人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合同或其他重大谈判、项目策划、案件讨论会等活动,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及意见、制定谈判方案、协助调解等。
(4)代招标人草拟和审核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应招标人需求或指示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4.优先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招标人参加民事等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依法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此费用另外报价,不包括在包干法律顾问服务费内)。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资质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政府工作规程及文化旅游领域法律法规。
2.在长沙地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3.信誉良好,投标人及团队负责人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二)证明材料及说明
1.投标人具有执业许可证,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团队成员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投标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团队负责人担任市州人民政府、厅级(含厅级)以上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央企或省属国企提供法律服务3年以上的经验证明(以法律顾问合同、聘书、文件为准)。
6.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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