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聘 2025 年度法律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HZTB-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聘 2025 年度法律服务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园区公司拟选聘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为园区公司及部分所属子公司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聘 2025 年度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聘 2025 年度法律服务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 3 年以上、年检合格且未受过任何处罚;
2.2 信誉良好,律所成员未受过任何处罚;
2.3 在选聘公司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且业绩良好;
2.4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不低于 20 人的律师团队;
2.5 能够按照公司要求尽职尽责地履行律所、律师职责;
2.6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
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7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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