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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私享荟-法律沙龙和法律咨询项目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中银私享荟-法律沙龙和法律咨询项目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私享荟-法律沙龙和法律咨询项目选型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

JSTCC250052206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法律沙龙部分:

为提升私人银行客户服务水平,丰富私行客户活动体系,发展私人银行重点业务,满足客户法律税务刚性需求。招标人拟选型入围一主一备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国银行私人银行法律沙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法律沙龙》。

2.  法律咨询部分

为提升私人银行客户服务水平,丰富私行客户活动体系,发展私人银行重点业务,满足客户法律税务刚性需求。本次采购将针对客户在财富管理与传承、婚姻家事、家族信托、企业经营和治理、税务合规、合同争议、风险隔离等领域的法律需求聘请专业律所律师给于客户专业建议。招标人拟选型入围一主一备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国银行私人银行法律咨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法律咨询》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3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服务的入围资格。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进行更新,更新服务的服务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采购范围包括:包括以上服务的供应、验收及售后服务。

服务对象:中国银行私人银行客户及潜力私行客户。

入围有效期:3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一主一备)。如最终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则本项目不进行评标。

资金来源:自筹。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并提供国内司法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须持续运行5年以上(律师事务所涉及合并或更名的,运行期限合并计算)并且通过上年度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及注册,无不良执业记录。

3.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须在全国性银行或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提供过类似法律沙龙和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沙龙和法律咨询服务可以是多个合同体现,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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