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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联关于《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 招标单位: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 招标预算:5万元

经辽宁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省妇联《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服务项目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需求

开展《条例》的省内外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编写相关法律汇编,形成立法调研论证报告,起草《条例》(草案)立法建议稿。相关立法材料印刷和其他立法服务未尽事项。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5万元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承接主体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规定的组织机构或自然人。

2.从事过地方立法工作或国家机关决策咨询工作。具有辽宁省地方立法实践经验。近五年内承接过地方立法起草论证项目。

3.具有熟悉辽宁省地方立法规范、掌握地方立法技术及程序、熟悉掌握未成年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专业团队。

4.项目负责人过去五年主持过地方立法起草论证项目的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与

公告期限

            2025520日—522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52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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