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泰州分行2025-2028年律师库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T-JTYH2025-GK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泰州分行2025-2028年律师库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采用差额入围方法拟选取3-5家中标单位为交通银行泰州分行提供综合类
法律服务等内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6家时,该项目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
选定5家中标供应商;4≤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5时,该项目根据综合评分由高
到低选定n-1家中标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n
为本项目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最高
限价(含增值税)如下:
(1)非诉业务常年法律顾问:30000元/年;
(2)惠民贷等个人
信用类消费贷:按件2500元/件、风险代理基础费用2500元/件;
(3)其他个人贷款及300
万元以下公司类贷款:按件5000元/件、风险代理基础费用2000元/件、风险费率不超过4%;
(4)300万以上公司类贷款:按件10000元/件、风险代理基础费用3000元/件、风险费率不
超过2%;
(5)其他主诉及被诉案件:按件20000元/件、风险代理基础费用3000元/件、风
险费率不超过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交通银行泰州分行2025-2028年律师库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通银行泰州分行2025-2028年律师库供应商入围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投标的,
须提供总部(总公司/总所等)授权函,授权函内容至少包含总部(总公司/总所等)授替分
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承担本项目带来的一切民事责任;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三年财务
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连续二年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不
满一年的提供投标前一季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
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需提供承诺
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但必须明确包含此条内容);
(5)投标人必须提交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
自行查询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格式自
拟,必须明确包含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内容);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
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
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需提供网页截图);
(7)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
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必须明确包含此条内容);
(8)参加本招标项目没有受到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投标行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
拟,但必须明确包含此条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
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必须明确包含此条内容);
备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投
标无效。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9 09:00到2025-05-2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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