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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关于增补法律顾问的遴选公告

  • 招标单位:山西大同大学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为切实提高我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教育事务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依法决策、依法治教中的积极作用,现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求,拟在我校现有法律顾问团队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增补遴选一定专业领域的法律顾问,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律师。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3.在建设工程纠纷、新形态网络侵权处置、立法规范建设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法学专家应具有法学副教授以上职称;律师应当熟悉上述法律法规,且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熟悉社情、民情、行情,了解高校工作基本流程和工作特点,具备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行业协会处分;

6.未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法律顾问遴选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有参与意向的,根据遴选条件,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参加遴选。

2.评审。报名期限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团队对报名者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报名者基本情况、以往业绩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

3.公示。拟入选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山西大同大学网站进行公示。

4.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签约,其中受聘律师应接受所在律所的指派和监督管理,由所在律所和学校签约。

四、报名材料

1.《山西大同大学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

2.报名者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报名者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3.近3年本人的业绩材料,如从事高校或政府法律顾问的业绩、从事上述报名领域的法律服务业绩、本人研究或工作成果等;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承诺书。

5.报名律师还应提供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部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以及律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承诺函(加盖律所公章)。

五、报名要求

请有意参加遴选的法学专家、律师,将报名材料按照以下方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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