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鉴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GJC-2024-016号(2)。
2.采购项目名称: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鉴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一项,本项目为1个采购包。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磋商文件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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