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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荆州市分公司2025年全市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 招标预算:17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2025年全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2025年全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5-11464),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HBXT-2025-11464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2025年全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内容

1.采购内容:拟采购2025年全市法律顾问服务,包含日常法务服务和8场诉讼服务;超出8场诉讼服务的诉讼费用,按照行业挂牌价打5折,保底0.5万元。总预算18.80万元(含税)。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包。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总价限价17.86万元(含税),报价超过限价的将被否决。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1.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1.8特设资格条件:

(1)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按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合格。(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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