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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2025年行政资源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03万元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行政资源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ZJ01348号),采购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数字法治综合应用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改革。加快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改革,是深化数字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应用,通过线上化智检模式,定期对中小微企业的整体或专项进行模板化的快速调查、分析和评估,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及其特性,提出有效控制和管理法律风险的方案,为企业降低和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提供决策依据。

1.2    采购内容:法治服务平台、一键体检、风险初步挖掘、深度体检、体检审查内容等。

1.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100000.00】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037735.85】元人民币(不含税),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1.8    工期:合同签订之后6个月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1.9    质保期:提供软件3年免费质保(含所有内容免费升级)。

1.10  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2.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响应供应商自202211日以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至少具有1个开发服务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及执行证明文件,要求见评分办法。

2.1.5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520日至2025522日,每日〔8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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