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财政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TZB招-202506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蒙自市财政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含税),招标人为蒙自市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陕西海升集团公司破产重组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法律咨询服务:1.起草或修订债权申报法律文书(含申请书、证据清单等):2.代理参与债权申报程序(如需听证、质证等):3.协助蒙自市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针对追回产业扶持资金事项依法作出行政决定:4.作出行政决定后,如相对方未提起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决定的,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相关主体进入破产程序无法强制执行的应协助申报债权):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陕西海升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协助在破产程序中依法行使相关权利;6.协助梳理有关犯罪事实,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7.提供债权实现后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自市财政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蒙自市财政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所允许其分所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2025年成立的新公司如无报表,需提供情况说明,本条不作为废标条件):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5 信誉要求:谈判申请人信誉良好,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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