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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农工商联合公司集体产权改革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农工商联合公司
  • 招标预算:50万元

管庄乡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XHS-2025-095-Z)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管庄乡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农工商联合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管庄乡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管庄乡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管庄乡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4.供应商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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